关于对苏州兆戎空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日期:2024-10-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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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兆戎空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查,你企业作为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一致行动人,2024年5月10日至8月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超出原计划减持数量240,1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2%。你企业对超出原计划减持部分未按规定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迟至2024年8月13日才予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三十六条,《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二十条有关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对你企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企业应务必遵守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违法违规交易。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