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6日-10月30日发行监管部发出的发审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
日期:2020-11-0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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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10月26日至10月30日,发行监管部共发出两家首次公开发行企业的发审委工作会议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一、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收入确认政策是否与销售合同条款一致、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人为调节收入确认时点的情形。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二、海天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1日,发行人与新津市水城水务投资公司达成了转让新津海天51%股权的框架协议,请发行人近一步说明该框架协议履行的审批决策程序和目前的进展情况,协议中有哪些具体条款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对此商议的后续解决方式,协议履行是否存在重大障碍,该协议对双方的法律约束力和约定的具体违约责任,协议履行完毕的预计时间期限,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为保障该协议履行所作出的相关承诺。请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