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设立另类子公司事项反馈意见
日期:2023-11-10 来源: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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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设立另类子公司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个工作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审核员。
一、根据申请材料,子公司拟设合规风控部、投资业务部、综合管理部;另类子公司提出财务、人力、信息技术等需求后,华宝证券对以上需求提供支持;子公司成立初期暂不设合规风控、审计专职人员,由华宝证券对另类子公司的合规风控和稽核事项统一管理。根据上述情况,子公司合规风控部、综合管理部似无实际职能与人员,请公司补充说明,并说明投资业务部的人员配置(包括是否专职)。
二、我们关注到,2023年7月,公司由于2023年5月22日网络安全事件中,存在变更重要信息系统前未充分评估技术风险、未制定全面的测试方案等违规行为,被上海局采取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请公司就上述事项具体情况及整改情况进行说明,并论证公司是否符合“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最近1年未发生重大事故;与申请增加业务有关的信息系统符合规定”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