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主要股东反馈意见
日期:2024-02-02 来源: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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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申请变更主要股东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个工作日内对下列问题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审核员。
请补充提交股权受让方山东海洋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洋控股)2023年度未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如有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请补充提供),山东海洋控股及其控制的机构2023年度纳税信用评价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