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格反馈意见
日期:2024-03-15 来源: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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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格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个工作日内对下列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审核员。
一、请就你公司与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发展定位差异进行说明。
二、请就你公司2023年资产管理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