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设立境外子公司反馈意见
日期:2023-12-15 来源: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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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雀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现对你公司设立境外子公司申请文件提出反馈意见,请你公司在30个工作日内逐项落实下列问题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我会收到你公司的回复后,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向你公司发出反馈意见。如在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书面回复,请向我会提交延期回复的申请。若对本反馈意见有任何问题,请致电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审核员。
一、我们关注到,一是根据公开信息,从2023年初至今,你公司公募基金管理规模从约210亿元下将至约140亿元,减少1/3;二是你公司预测拟设境外子公司展业后5年内管理规模、收入、利润均较为有限。请结合上述情况,就设立境外子公司的必要性以及是否与你公司自身经营管理情况相适应作出补充说明。
二、请对境外子公司管理架构进行补充说明,包括但不限于部门设置、客户尽职调查与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安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