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4-00006942 | 分 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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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证监会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中国证监会关于就《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中国证监会关于就《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优化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我会拟对《香港互认基金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15〕12号)进行修订,形成《香港互认基金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jigoubu@csrc.gov.cn。
2.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4日。
中国证监会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