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3-00005338 | 分 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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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关于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问询函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关于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问询函
关于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
问询函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我会依法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审核意见、注册申请文件及相关审核资料进行了审阅,形成如下意见。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的规定,请逐项落实并在3个月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及电子文档。不能按期回复的,我会可依法作出终止审查的决定。
回复内容涉及修改募集说明书的,请以楷体加粗标明。
附件:问询问题
2023年4月27日
问询问题
请发行人补充提供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并相应修订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披露内容。
请主承销商、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对上述事项进行补充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