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3-00014303 | 分 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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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1703204743000 | |
名 称 | 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大连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号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大连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号
当事人:大连千海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海金资产或公司),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
李琳,女,1987年9月出生,大连千海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
常秀枝,女,1978年7月出生,时任大连千海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住址:大连市甘井子区。
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千海金资产违反私募法律法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1年至2022年,千海金资产在我局现场检查过程中,隐匿重要银行账户信息,提交虚假银行账户查询结果清单。以上事实,有银行账户查询结果清单、相关银行账户资金流水、千海金资产《整改承诺书》及相关销售合同、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二十三条第(九)项和《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号)第十二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材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作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千海金资产应配合我局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但公司未履行上述义务。
我局认为,千海金资产上述行为违反《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二十三条第(九)项和《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号)第十二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构成《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三十八条所述的违法行为。
李琳作为千海金资产法定代表人、经理,全面负责千海金资产工作,在我局检查中授意财务经理常秀枝故意隐匿公司重要账户信息,向我局提供虚假银行资料清单,是千海金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常秀枝时任千海金资产财务经理,负责千海金资产财务相关工作,在我局检查中按照李琳的授意故意隐匿公司重要账户信息,向我局提交虚假银行资料清单,是千海金资产上述违法行为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一、对大连千海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罚款;
二、对李琳给予警告,并处以三万元罚款;
三、对常秀枝给予警告,并处以两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行政处罚委员会和我局备案(传真:0411-88008548)。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大连证监局
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