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4-00011198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25812932000
名        称 关于对大连峰岚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文        号 行政监管措施〔2024〕11号 主  题  词

关于对大连峰岚投资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大连峰岚投资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一、未披露对某投资标的公司曾具有控制权、且至今仍具有重大影响事项

二、未披露私募基金产品投向关联方事项。

上述情形不符合《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就上述事项整改落实情况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大连证监局          

                              2024年826日       

链接: 中国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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