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4-00007758 | 分 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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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甘肃证监局 | 发文日期 | 1719787398000 |
名 称 | 关于使用文件上报功能的通知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关于使用文件上报功能的通知
辖区各市场主体:
证监会在官网网上办事服务平台上线“文件上报”模块,将有效提高资本市场各市场主体文件报送的便利性和时效性。为做好系统使用推广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功能介绍
“文件上报”模块包含2个子模块,其中“其他业务文件上报”模块用于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债券发行人、期货经营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市场主体报送各类文件。“证券基金机构文件上报”模块仅用于证券经营机构报送备案与报告文件。证券经营机构报送的其他报告可以通过“其他业务文件上报”模块报送。
二、系统使用说明
相关市场主体登陆证监会网上办事服务平台(neris.csrc.gov.cn/portal),登陆账号(法人注册账号与监管配发账号均可),进入“文件上报-其他业务文件上报”模块,新建报送文件,选择主送单位为甘肃证监局,业务类型为其他业务文件,报送文件目录为办公室后,上传报送材料,点击提交,即可完成报送。
证券经营机构报送备案与报告文件通过“文件上报-证券基金机构文件上报”报送,报送流程前期已下发通知。
文件撤回说明。已提交报送但是还未审核的文件,可操作撤回,撤回经我局办公室人员确认方可生效。“待提交”状态的文件,可操作删除。被退回修改的文件可再次编辑提交,但不可删除。
三、相关要求
一是请各市场主体加强文件报送人员和账号管理,妥善设置和保管账号密码,提高文件报送质量。
二是除涉密文件和敏感文件外,我局原则上不再接收纸质文件,请各市场主体报送文件后做好纸质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以便日后备查。
联系人:办公室 马 媛 8475237
综合处 姚觐轲 8488050
甘肃证监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