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4-00012209 | 分 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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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1727647939000 | |
名 称 | 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尹峻、丁宏伟、庄建龙、章韬、张彦、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姜雷)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黑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3号(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尹峻、丁宏伟、庄建龙、章韬、张彦、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姜雷)
当事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水务),住所:上海市闵行区。
尹峻,男,1974年10月出生,时任国中水务董事长,住址:上海市闵行区。
丁宏伟,男,1972年2月出生,时任国中水务总裁,住址:上海市普陀区。
庄建龙,男,1964年9月出生,时任国中水务董事会秘书,住址:上海市闵行区。
章韬,男,1981年8月出生,时任国中水务财务总监,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张彦,男,1977年7月出生,时任国中水务董事长,住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集团),住所:上海市长宁区。
姜雷,男,1972年8月出生,时任鹏欣集团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住址:上海市闵行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国中水务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国中水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国中水务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鹏欣集团、上海春冠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冠物资)、上海宜睿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睿国际)、上海鹏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建安)、上海鹏欣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欣房地产)在违法行为发生期间为国中水务实际控制人姜照柏实际控制的法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六十二条第四项规定,为国中水务的关联方。
2018年至2020年期间,国中水务通过与第三方联合成立私募股权基金、购买商业承兑汇票、购买资产管理计划、与关联方联合成立企业等方式向关联方鹏欣集团、鹏欣建安、春冠物资、宜睿国际、鹏欣房地产提供资金,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2018年资金占用发生额11.5亿元(占2017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31.45%),期末余额4亿元(占2017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10.94%);2019年资金占用发生额13.6亿元(占2018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38.88%),期末余额7.6亿元(占2018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21.72%);2020年资金占用发生额2亿元(占2019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5.79%),期末余额7.93亿元(占2019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22.97%)。国中水务既未及时披露,也未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17〕17号)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在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导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截至2023年4月,被关联方占用的资金及利息已全部归还。
二、国中水务未及时披露重大投资事项
国中水务于2021年12月24日与上海文盛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文盛)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拟成立合资公司共同收购山东泉林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标的资产。其中,上海文盛出资11.4亿元持有合资公司60%的股权,国中水务出资7.6亿元持有合资公司40%的股权。国中水务于2021年12月27日向上海文盛支付1.5亿元履约保证金。上述事项未经董事会审议,未及时披露,迟至2022年5月18日在《关于对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临2022-035)才予以披露。
上述违法事实,有国中水务相关公告、财务报告、工商资料、财务资料、合同文件、银行流水、相关单位提供的资料和情况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国中水务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时任董事长尹峻、总裁丁宏伟是信息披露的主要负责人,未及时组织国中水务进行信息披露,保证相关定期报告的完整性,未勤勉尽责,是该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会秘书庄建龙、财务总监章韬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未勤勉尽责,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鹏欣集团与国中水务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姜雷负责鹏欣集团的经营管理,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国中水务未及时披露重大投资事项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时任董事长张彦、总裁丁宏伟、董事会秘书庄建龙是信息披露的主要负责人,未及时组织国中水务进行信息披露,未勤勉尽责,是该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财务总监章韬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未勤勉尽责,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综合考虑前述资金占用及利息均已归还,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我局决定:
针对国中水务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1)责令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
(2)对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
(3)对尹峻、姜雷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的罚款;
(4)对丁宏伟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
(5)对章韬、庄建龙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针对国中水务未及时披露重大投资事项的违法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1)责令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
(2)对张彦、丁宏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3)对庄建龙给予警告,并处以75万元的罚款;
(4)对章韬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综合上述二项,我局决定:
(1)责令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的罚款;
(2)对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的罚款;
(3)对丁宏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的罚款;
(4)对尹峻、姜雷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的罚款;
(5)对庄建龙给予警告,并处以175万元的罚款;
(6)对章韬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
(7)对张彦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法治司),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黑龙江证监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