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1-00241057 | 分 类 | 机构设立;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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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湖北局 | 发文日期 | 1573059420000 |
名 称 | 湖北证监局关于核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撤销分支机构的批复 | ||
文 号 | 鄂证监许可[2019]24号 | 主 题 词 |
湖北证监局关于核准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撤销分支机构的批复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4家分公司的报告》(长证字[2019]1013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7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撤销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荆州分公司、黄石分公司、黄冈分公司。
二、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拟撤销的分支机构不得新增客户和开展新的业务活动。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报送我局的《撤销方案》等相关文件完成客户转移、业务了结等事宜,关闭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向我局提交撤销方案实施情况报告。在我局核查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工商注销手续并缴回《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
四、分支机构撤销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局。
此复
湖北证监局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