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4-00013442 | 分 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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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1729130400000 | |
名 称 | 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韩光明) | ||
文 号 | 〔2024〕7号 | 主 题 词 |
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韩光明)
当事人:韩光明,男,1981年8月出生,住址:江苏省镇江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韩光明作为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韩光明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韩光明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作为证券从业人员的情况
2014年7月8日至2021年9月3日期间,韩光明在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南京江东中路营业部任职,先后担任证券经纪人及理财经理,具有证券从业人员的身份。
二、作为从业人员违规买卖证券情况
1.韩某喜系韩光明父亲,其名下“韩某喜”证券账户开立于银河证券南京江东中路营业部。其中,普通账户开立于2014年7月23日;信用账户开立于2015年3月4日后注销,重新开立于2015年4月10日。2014年10月10日至2020年3月9日期间,韩光明控制使用“韩某喜”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该账户亏损713,991.42元。账户内资金主要来自于韩光明本人及其家庭资金,资金去向主要为韩光明本人或归还其借款。
2.李某艳系韩光明妻姐,其名下“李某艳”证券账户于2020年3月10日开立于银河证券南京江东中路营业部。2020年3月10日至2021年4月29日期间,韩光明控制使用“李某艳”证券账户进行股票交易,该账户亏损46,305.54元。账户内资金主要来自于韩光明本人及其家庭资金,资金去向主要为韩光明本人。
上述违法事实,有劳动合同、询问笔录、证券账户资料、证券交易记录、情况说明、证券公司出具的相关文件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我局认为,韩光明作为证券从业人员,控制使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所述证券从业人员买卖股票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韩光明处以8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当事人还应将注有其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法治司),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江苏证监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