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辽宁证监局机构职能
根据《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的授权,辽宁证监局主要承担辽宁辖区(不含大连)的一线监管职责,并完成证监会系统的协作监管任务,具体包括:
(一)对辖区有关市场主体实施日常监管;
(二)防范和处置辖区有关市场风险;
(三)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调查、作出行政处罚;
(四)依法依规整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
(五)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和保护;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辽宁证监局内设机构10个,分别为办公室(党务工作办公室)、纪检办公室、法律事务处、信息调研处、公司监管处、机构监管一处、机构监管二处、稽查处、综合业务监管处和投资者保护工作处。
(以上资料2022年7月21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