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4-00013362 | 分 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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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辽宁局 | 发文日期 | 1729822074000 |
名 称 | 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3号(杉杉控股) | ||
文 号 | [2024]3号 | 主 题 词 |
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辽宁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4]3号(杉杉控股)
当事人: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杉杉控股),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杉杉控股未按规定履行义务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办理终结。
经查明,杉杉控股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杉杉控股通过宁波炬泰持有吉翔股份股份超过30%
2020年7月之前,宁波炬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炬泰)的控股股东为杉杉控股。杉杉控股控制宁波炬泰,宁波炬泰管理层及工作人员由杉杉控股委派,投资项目由杉杉控股决策,资金由杉杉控股提供或审批,用印和行使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翔股份)股东权利主要由杉杉控股审批。截至2020年7月17日,杉杉控股通过宁波炬泰持有吉翔股份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173,840,117股,占吉翔股份总股本的34.22%。
二、杉杉控股通过上海钢石收购吉翔股份9.84%股份
2014年6月之后,吴军辉、宋晓玉为杉杉控股代持上海钢石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钢石)全部股份。杉杉控股控制上海钢石,上海钢石的管理决策由杉杉控股负责,工作人员由杉杉控股委派,资金由杉杉控股提供和审批,证件、印章和财务资料由杉杉控股保管。
2020年7月17日,杉杉控股通过上海钢石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收购陕国投·持盈35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的吉翔股份53,516,410股,占吉翔股份总股本的9.84%。2020年7月30日,完成相关股份过户登记。杉杉控股未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向吉翔股份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以上事实,有相关公告、收购协议、相关文件资料、用印及付款申请单、涉案人员询问笔录、相关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杉杉控股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所述的收购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行为。
对杉杉控股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违法行为,郑永刚作为杉杉控股董事局主席,全程策划、组织收购事宜,系杉杉控股未按规定履行要约收购义务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对杉杉控股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由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郑永刚已于2023年2月去世,不再追究其行政责任。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辽宁监管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法治司),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辽宁监管局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