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4-00003482 | 分 类 | |
---|---|---|---|
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1711925100000 | |
名 称 | 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周立平、赵朝君) | ||
文 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 | 主 题 词 |
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周立平、赵朝君)
当事人:周立平,男,1978年11月出生,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赵朝君,男,1977年12月出生,住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周立平、赵朝君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22年12月9日、12日,赵朝君将“赵朝君”银河证券账户出借给周立平使用,周立平提供资金并决策,赵朝君下单,累计买入“宁波富邦”30万股,成交金额3,005,001元。
2023年6月16日,上述“宁波富邦”全部卖出,成交金额3,054,000元,卖出后的资金归属于周立平。
上述违法事实,有询问笔录、微信聊天记录、相关证券账户开户资料及交易流水、银行账户资金流水等证据证明。
我局认为,周立平、赵朝君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分别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所述借用他人的证券账户从事证券交易和出借自己的证券账户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
一、对周立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万元罚款;
二、对赵朝君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和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宁波证监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