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4-00007420 | 分 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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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1719255074000 | |
名 称 | 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青岛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号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青岛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号
【2024】2号
当事人:公衍峰,男,住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以下简称《期货和衍生品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公衍峰涉嫌借用期货账户从事期货交易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公衍峰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青石众诚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青石一号)、青石众诚九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青石九号)为青岛青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青石)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2021年2月8日,青石一号海证期货账户开立于海证期货有限公司青岛营业部,资金账号为10×××××77(以下简称青石一号10×××××77账户)。2021年3月24日,青石九号新湖期货账户开立于新湖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资金账号为20××××70(以下简称青石九号20××××70账户);2021年7月15日,青石九号广金期货账户开立于广州金控期货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资金账号为13××××55(以下简称青石九号13××××55账户)。
裕瑞昌裕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裕瑞三号)、裕瑞昌裕七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裕瑞七号)、瑞昌裕八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裕瑞八号)为青岛裕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裕瑞)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2021年8月6日,裕瑞三号宁证期货账户开立于宁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公司,资金账号为28××××03(以下简称裕瑞三号28××××03账户)。2021年8月17日,裕瑞七号宁证期货账户开立于宁证期货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公司,资金账号为28××××07(以下简称裕瑞七号28××××07账户)。2021年10月12日,裕瑞八号期货账户开立于宁证期货青岛分公司,资金账号为28××××18(以下简称裕瑞八号28××××18账户)。
公衍峰向青岛青石、青岛裕瑞借用上述期货账户从事期货交易。2022年8月1日-2022年9月21日,相关账户交易(开平仓双向)如下:使用青石一号10×××××77账户交易351笔,成交金额384.35万元;使用青石九号20××××70账户交易272笔,成交金额2739.44万元;使用青石九号13××××55账户交易228笔,成交金额2129.15万元;使用裕瑞三号28××××03账户交易187笔,成交金额1588.76万元;使用裕瑞七号28××××07账户交易186笔,成交金额1947.66万元;使用裕瑞八号28××××18账户交易71笔,成交金额477.38万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询问笔录、情况说明、开户资料、基金合同、劳动合同、银行流水、交易流水、软件数据、相关协议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公衍峰借用期货账户从事期货交易的行为违反了《期货和衍生品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构成《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二十八条所述违法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二十八条之规定,我局决定:
对公衍峰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的罚款。
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汇交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青岛监管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申请可以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法治司),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青岛监管局
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