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1-00198220 | 分 类 | 其他;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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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陕西局 | 发文日期 | 1583368980000 |
名 称 | 关于核准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撤销宝鸡公园路证券营业部的批复 | ||
文 号 | 陕证监许可字〔2020〕2号 | 主 题 词 |
关于核准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撤销宝鸡公园路证券营业部的批复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宝鸡公园路证券营业部的报告》(穗证券〔2019〕770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7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撤销宝鸡公园路证券营业部。
二、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宝鸡公园路证券营业部不得新增客户和开展新的业务活动。
三、你公司应当按照报送我局的《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公园路证券营业部撤销方案》等相关文件完成客户转移、业务了结等事宜,关闭营业部营业场所,向我局提交撤销方案实施情况报告。在我局核查通过后30 个工作日内,办理工商注销手续并缴回《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
四、分支机构在撤销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局。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