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4-00013326 | 分 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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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1728605760000 | |
名 称 | 关于对王海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 ||
文 号 | 沪证监决〔2024〕348号 | 主 题 词 |
关于对王海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王海平:
经查,你(王海平)任职的上海腾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利用基金财产为本人或者投资者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你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在履职过程中,未恪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上海监管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