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1-00269193 | 分 类 | 机构设立;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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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四川局 | 发文日期 | 1582753260000 |
名 称 | 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6家分支机构的批复 | ||
文 号 | 川证监机构〔2020〕9号 | 主 题 词 |
关于核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6家分支机构的批复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在宁波市和金华市等6地设立证券营业部的请示》(国金证发〔2020〕32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分支机构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13〕17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在浙江省宁波市、浙江省金华市、江苏省徐州市、江苏省南通市、广东省汕头市及河南省洛阳市各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具体情况如附表所示。
二、你公司应当依法依规为新设分支机构配备人员,健全完善制度、业务设施和信息系统。
三、你公司应当自批复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分支机构设立及工商登记事宜,并持上述工作完成情况的说明、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报备文件到我局申领《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不能按时完成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长批复有效期。期限届满仍未完成的,本批复自动失效。
四、分支机构设立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须及时报告我局。
此复。
四川证监局
2020年2月27日
证券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申请审核表
序号 |
核准设立分支机构类型 |
所在市 |
业务范围 |
信息系统建设模式 |
1 |
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宁波市 |
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仅限项目承揽、项目信息传递与推荐、客户关系维护等辅助工作);融资融券;证券资产管理(仅限项目承揽、项目信息传递与推荐、客户关系维护等辅助工作);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 |
C型 |
2 |
证券营业部 |
浙江省金华市 | ||
3 |
证券营业部 |
江苏省徐州市 | ||
4 |
证券营业部 |
江苏省南通市 | ||
5 |
证券营业部 |
广东省汕头市 | ||
6 |
证券营业部 |
河南省洛阳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