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1-00198117 | 分 类 | 其他;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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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西藏局 | 发文日期 | 1576106520000 |
名 称 | 关于核准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 | ||
文 号 | 藏证监发〔2019〕286号 | 主 题 词 |
关于核准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请示》(东财证〔2019〕810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证券法》《公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变更《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重要条款(变更内容见附件)。
二、你公司应当根据本批复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你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须严格按照《证券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2〕41号)《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权、承担责任。
特此批复。
附件:西藏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重要条款变
更内容
西藏证监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