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证监局与厦门市委金融办签署合作备忘录 深化央地监管协作机制建设
日期:2024-10-2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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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央地金融工作协调机制有关要求,近日,厦门证监局、厦门市委金融办签署《加强资本市场重点风险领域监管协同合作备忘录》,深化央地资本市场监管协作机制建设。
一是明确监管协作总体要求。备忘录吸收厦门证监局和厦门市委金融办以往监管协作实践经验,以强监管、防风险、促发展为主线,明确双方加强沟通交流,深化监管协作,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监管效能,切实防范化解债券、私募基金、交易场所等重点领域风险,打击和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维护厦门资本市场安全稳定运行,积极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水平。
二是明确重点领域协作事项。备忘录围绕防范化解债券风险和进一步发挥债券市场融资功能,加强私募基金风险防控和促进私募基金行业规范发展,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协作,健全交易场所监管制度机制,打击防范非法证券基金期货活动等提出了10项具体协作举措,明确支持民营企业拓宽债券融资渠道、加强私募基金“照前会商”和“双出清”、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建设,进一步提高央地监管协作的针对性。
三是健全协作联动机制。双方就监管协作联动达成五项共识:建立对私募基金、区域性股权市场、交易场所的联合检查机制,共同开展穿透式核查及监管早期纠正工作;强化风险处置协同,共同防范处置涉众风险;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做好信息汇总报送;重大事项互相通报,及时组织跨部门会商;建立对口联系机制,明确日常协调牵头处室和联络员。
下一步,厦门证监局将协同厦门市委金融办全面落实备忘录相关工作机制安排,深化央地监管协作,共同维护辖区资本市场安全稳定运行,不断提升辖区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