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涉农企业首发辅导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6-0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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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各辅导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关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银发〔2019〕11号),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优质涉农企业上市融资,近期中国证监会发行部针对涉农企业的经营特点,梳理形成了《涉农企业首发关注要点》(以下简称《要点》,见附件)。为提升中介机构核查工作质量,推动辖区涉农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把好入口质量关,现将该《要点》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是加强学习研究,把好项目申报入口关。要熟悉掌握《要点》所列各项要求,在坚持质量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有针对性的对涉农企业首发上市开展辅导工作。在项目申报前扎实做好尽职调查,明晰企业申报板块定位,做好股东穿透核查,完善辅导工作底稿,提升辅导项目质量,避免“抢报”心态和侥幸心理,杜绝“带病闯关”。
二是加强辅导培训,打好规范整改提前量。辅导培训工作要与涉农企业经营实际、行业特点相结合,对比同行业同类型已上市企业,对辅导企业治理结构、内控管理、财务合规等方面进行核查,及时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规范,堵塞问题漏洞,夯实涉农企业的治理基础。
三是加强质量管理,切实提升辅导质效。辅导机构要理性有序提交辅导验收申请,内核部门要严格把关,提高审核质量,确保辅导项目在通过内核后提交辅导验收申请。在项目申报前进行充分评估,确保发行人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财务造假、虚假陈述等行为,确信项目质量能够经得起发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的检验,当好资本市场的“看门人”。
特此通知。
附件:涉农企业首发关注要点
新疆证监局
2022年6月6日
附件:
涉农企业首发关注要点
涉农企业具有受不可控影响因素多、资产核算难度大、地域性显著等特点,为更好地支持农业企业规范、健康发展,提升服务农业企业首发上市的能力,针对农业企业的主要经营特点,应充分关注、全面核查发行人以下情况,综合判断发行人在持续经营能力、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真实性等方面是否符合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并发表核查意见。
1.经营业务整体合理性。主要包括:(1)资源禀赋的真实性与产能的合理性,发行人单位产量等数据与所在区域经验数据的差异及合理性。(2)实际产出与人工成本、原材料等成本费用的匹配性。成活率、生长周期、投入产出比、疫病防治支出占比等生产经营指标在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重大变动、与同行业企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其合理性。(3)经营模式与同行业企业是否存在差异及其合理性。(4)非财务信息与财务信息是否能够相互印证。
2.经营风险是否充分披露。主要包括:(1)经营业绩变化是否具有合理性,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差异,经营业绩波动风险是否充分披露。(2)经营业绩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是否影响持续经营能力。(3)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府补助对经营业绩的影响,未来是否具有可持续性。(4)经营信息披露是否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客观数据呈现公司情况,注重实物描述与金额披露并重。
3.自然人客户或供应商的真实性。主要包括:(1)公司与自然人客户或供应商交易的必要性与合理性,是否符合发行人业务情况或行业惯例,交易比例及其变动情况是否处于合理范围。(2)公司与自然人客户或供应商交易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关键环节形成的支持性证据是否充分、客观、可验证。(3)主要自然人客户或供应商的身份是否真实,是否属于关联方。
4.货币资金相关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主要包括:(1)现金交易、第三方回款、资金流水等核查是否符合规定,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2)是否存在个人银行卡收付款,相关资金去向是否合理,是否影响公司财务核算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5.存货、生物资产等真实性、准确性。主要包括:(1)存货和生物资产真实性核查是否充分,主要是公司的盘点制度、盘点计划是否合理,中介机构监盘是否充分。(2)存货、生物资产等期末账面价值会计核算是否准确,尤其折旧方法是否谨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3)生物资产的分类和会计核算是否符合规定。(4)存货、生物资产权属是否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