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浙江证监局主要承担浙江辖区(不含宁波)证券期货市场的一线监管职责,对辖区有关市场主体实施日常监管,对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调查、作出行政处罚,开展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目前,浙江证监局内设20个职能处室:办公室、党务工作办公室、纪检办公室、公司监管一处、公司监管二处、公司监管三处、公司监管四处、机构监管一处、机构监管二处、稽查一处、稽查二处、综合业务监管一处、综合业务监管二处、法治处、债券监管处、期货监管处、私募基金监管处、会计监管处、信息调研处、市场监管处。
目前,浙江证监局内设20个职能处室:办公室、党务工作办公室、纪检办公室、公司监管一处、公司监管二处、公司监管三处、公司监管四处、机构监管一处、机构监管二处、稽查一处、稽查二处、综合业务监管一处、综合业务监管二处、法治处、债券监管处、期货监管处、私募基金监管处、会计监管处、信息调研处、市场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