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深圳证监局前身是“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成立于1993年4月,隶属于深圳市人民政府。1999年6月,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改为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更名为“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深圳证券监管办公室”(以下简称深圳证管办)。2000年9月,中国证监会深圳稽查局成立,与深圳证管办合署办公。2004年3月1日,深圳证管办更名为“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深圳监管局”,简称深圳证监局。
本局职责:
在中国证监会统一领导下,深圳证监局负责深圳证券期货市场一线监管工作,主要职责是对辖区内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债券发行人、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私募基金管理人、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和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的证券期货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辖区内风险防范与处置;查处辖区内的违法违规案件;对拟上市公司首发进行辅导验收;开展辖区内投资者教育与保护工作;与地方政府协作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管;以及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授权的其他职责。
处室职责:
根据监管职能要求,深圳证监局内设20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党务工作办公室、纪检办公室、信息调研处、公司监管一处、公司监管二处、公司监管三处、公司监管四处、会计监管处、机构监管一处、机构监管二处、期货监管处、私募基金监管处、综合业务监管一处、综合业务监管二处、稽查一处、稽查二处、法治处、债券监管处、市场监管处。主要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拟定全局办公规章制度;承担重要会议组织、公文审核、文件档案管理、保密和密码管理、全局工作督办、沟通报告、应急值守、政务公开、保卫、机关财务、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等行政工作;负责帮扶工作;牵头辖区地方行业协会和相关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配合深圳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构,引导协会加强党的建设。
二、党务工作办公室:承担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工作;负责全局党的建设、党的宣传工作;负责全局人事、教育培训、劳资、外事等组织工作;牵头全局群团组织工作;推动、指导辖区行业文化建设。
三、纪检办公室: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执行情况,协助局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对违反党纪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党员的检举控告申诉事项,追究违纪主体责任;推动辖区资本市场行业廉洁文化建设。
四、信息调研处:负责全局信息新闻舆情工作,牵头组织落实辖区舆论引导责任制;统筹协调辖区资本市场统计调查、信息报送、深化改革、创新业务调查研究、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五、公司监管一处:负责辖区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现场检查、举报核查、风险防范和处置等工作。
六、公司监管二处:负责辖区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现场检查、举报核查、风险防范和处置等工作。
七、公司监管三处:负责辖区上交所主板和科创板上市公司的日常监管、现场检查、举报核查、风险防范和处置等工作;牵头全局公司监管相关的制度建设、数据统计、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执法宣传等综合性工作;牵头指导、监督辖区上市公司协会的业务活动。
八、公司监管四处:负责辖区北交所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日常监管、现场检查、举报核查、风险防范和处置等工作;负责辖区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拟上市公司的辅导监管、现场检查、举报核查等工作;对口联系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推进企业上市资源培育、新三板挂牌等工作;联系、指导地方政府和企业推进境外上市;协调跨境上市公司监管工作;负责牵头推动辖区科技金融发展工作;指导、监督深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业务活动。
九、会计监管处:负责辖区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活动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日常监管、现场检查、举报核查、风险防范和处置等工作;负责辖区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监管工作;负责跨境审计监管合作工作;牵头全局会计监管相关工作;负责统筹协调会计专业小组工作。
十、机构监管一处:负责辖区证券经营机构、异地证券公司在深分支机构、外国证券机构驻华代表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公司类基金托管机构的日常监管、现场检查、举报核查、行政许可审核、风险防范和处置等工作;指导、监督辖区证券业协会的业务活动。
十一、机构监管二处:负责辖区公募基金经营机构、异地公募基金公司在深分支机构、公募基金销售机构、银行类基金托管机构的日常监管、现场检查、举报核查、行政许可审核、风险防范和处置等工作;负责辖区证券经营机构的公募基金业务监管工作;负责牵头推动辖区养老金融发展工作;指导、监督辖区基金同业公会的业务活动。
十二、期货监管处:负责辖区期货经营机构、异地期货公司在深分支机构的日常监管、现场检查、举报核查、行政许可审核、风险防范和处置等工作;负责牵头推动辖区绿色金融发展工作;指导、监督辖区期货业协会的业务活动。
十三、私募基金监管处:负责辖区私募投资基金的日常监管、现场检查、举报核查、风险防范和处置等工作;参与地方政府关于私募基金行业相关机制安排;指导、监督辖区私募基金业协会的业务活动。
十四、综合业务监管一处:牵头辖区科技监管相关工作;负责辖区证券信息技术系统服务机构的日常监管、现场检查、举报核查、风险防范和处置等工作;负责全局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以及计算机网络设备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牵头推动辖区数字金融发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计算机专业小组工作。
十五、综合业务监管二处:负责组织开展辖区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牵头协调处理辖区证券期货信访和举报事项、推动辖区纠纷调解;牵头配合地方政府“双区建设”、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建设、深圳前海区域资本市场创新发展和服务支持;协助、配合地方政府稳增长、促发展相关工作;牵头辖区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相关工作;统筹证券交易额核算工作;负责牵头推动辖区普惠金融发展工作;指导、监督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深证投资者服务中心的业务活动。
十六、稽查一处:负责全局自立案件及证监会交办案件的立案、报备、调查、复核等工作;承担证监会交办的案件调查工作;牵头全局稽查相关的制度建设、数据统计、工作计划、总结报告、执法宣传等综合性工作。
十七、稽查二处:负责全局自立案件及证监会交办案件的立案、报备、调查、复核等工作;承担证监会交办的案件调查工作;组织辖区证券期货行业反洗钱工作;负责与公安、检察院等有关单位的协调工作。
十八、法治处:负责辖区证券期货市场普法宣传、内部法律咨询和诚信档案管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法律工作;负责全局自办案件的审理、处罚、执行等工作;负责对律师事务所在辖区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进行监管等工作;负责与法院的协调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法律专业小组工作。
十九、债券监管处:负责辖区公司债和企业债发行人、ABS发行人、REITs、资信评级机构的日常监管、现场检查、举报核查、风险防范和处置等工作;负责辖区债券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的中介行为监管。
二十、市场监管处:协助、配合地方政府打击辖区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和非法集资活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协同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对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监管;负责统筹协调风险工作小组工作;牵头统筹推动辖区风险防范和处置、维护市场稳定,对辖区风险事项进行督查督办。
历史沿革:
1993年3月5日,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以深发[1993]1号文决定成立深圳市证券管理委员会,下设证券管理办公室,为市属局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于1993年4月1日正式挂牌办公。1997年7月10日,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和深圳市期货管理办公室正式合并,合并后的证券管理办公室设立期货处,履行深圳期货市场监管职能。1998年9月,人民银行深圳分行对深圳辖区证券经营机构的监管职能划转至深圳证管办。1998年,根据国务院《批转证监会证券监管机构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1998]29号)和中央编办《关于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派出机构职能配置及人员编制的批复》(中编办[1999]11号),中国证监会设立“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深圳证券监管办公室”,作为中国证监会的派出机构, 下辖海口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1999年7月1日,“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深圳证券监管办公室”正式挂牌。2000年9月6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成立中国证监会大区稽查局的通知》,成立中国证监会深圳稽查局,与深圳证券监管办公室一套机构、两块牌子。2004年3月1日,根据《关于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派出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4]11号)和《关于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派出机构更名的通知》(证监发[2004]17号),深圳证管办正式更名为“mgm集团4688登录首页深圳监管局”。